同性婚變調!網路約砲還傳裸照 怒離婚告伴侶求償

新北市一對同性配偶小花(化名)與小美(化名),婚後因財務問題爭執不斷。未料,小花後來發現,小美竟在婚姻期間,透過社交軟體「濡沫」傳送清涼照、甚至向友人表示「需要找年輕妹妹開房間舒壓」,讓她心碎提告求償。(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北市一對同性配偶小花(化名)與小美(化名),婚後因財務問題爭執不斷。未料,小花後來發現,小美竟在婚姻期間,透過社交軟體「濡沫」傳送清涼照、甚至向友人表示「需要找年輕妹妹開房間舒壓」,讓她心碎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行爲確實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小花15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花主張,她與小美於112年4月登記結婚,原以爲是親密且排他的永久結合,卻因金錢問題埋下裂痕。小花控訴,小美收入不穩,家中開銷多由她負擔,她更曾借出百萬元給小美,至今仍有52萬元未還。然而,最讓她崩潰的是,在113年11月後,竟發現小美在社羣軟體上與他人曖昧互動。

小花在法庭上提出鐵證,包括小美在「濡沫」上與的網友聊天,不僅積極介紹自己的外在條件、對親密行爲的需求,還相約出遊泡溫泉,甚至傳送裸露上身的照片。更誇張的是,小美在Instagram的對話中,直接向友人表明「需要找年輕妹妹開房間舒壓」,並稱自己「週六約的是21歲的人」。這些對話讓小花徹底心死,認爲婚姻已無法挽回,憤而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面對指控,小美辯稱這些對話都是在小花離家分居後才發生,並反控小花是透過非法手段登入她的社羣帳號偷擷對話,已侵害她的隱私權並提出告訴。小美強調,自己只是因離婚糾紛心情低落,上網找人聊天排解,從未真的與網友發生性行爲。

然而,法官審理後並不採信小美的說法。法院認爲,兩人過去曾共用電腦,小美常請小花幫忙處理檔案,小花因此知悉帳密,其取得證據是爲了維護自身配偶權,手段並未過當,因此認定這些「鹹溼對話」截圖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指出,小美在婚姻關係中,以尋找伴侶爲目的與他人進行親密對話,內容涉及性需求並相約出遊,已明顯超越社會一般觀念能容忍的範圍,嚴重破壞婚姻生活的圓滿與幸福,確實構成對小花配偶權的侵害,情節重大。

最終,法官斟酌兩造學歷、經濟狀況、婚姻存續僅約2年,以及侵害行爲的情節後,判決小美應賠償小花15萬元。至於小花其餘求償及依離婚損害提出的請求,則予以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