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推手周方慰涉詐貸1.6億 聲押禁見
▲臺北地檢署外觀。(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前董事長周方慰捲入嘉義南華大學宿舍房產詐貸案,疑似利用假買賣契約及陰陽合約向銀行詐貸1.61億元。檢調追查後認爲他涉犯重罪且可能串供滅證,已向法院聲請羈押並限制其出境出海。
周方慰在2020年透過持有南華大學集賢樓房產名義,與璽美公司簽訂虛假的買賣合約,表面交易金額爲1.12億元,實際上與鈞言公司合作提高合約金至2.3億元,並藉此向板信商銀申請貸款。銀行核貸金額約爲合約金7成,成功取得1.61億元資金,形同不動產詐貸。調查局近日大動作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士,包括璽美公司負責人黃美芳及富邦公司會計侯美瑩等。
此外,同案中鈞言公司也被指控利用假租約申請紓困貸款,成功詐取3000萬元。檢方追查後約談宸興公司負責人張宸豪、代書餘國華及柏升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並依涉案情節將張男與陳男分別裁定100萬元交保。張男因一時籌措困難,最後調降保金至50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包括璽美公司實際經營者林柏傑,則已遭拘提進行偵訊。
周方慰因外遇生子,在2019年被依妨害家庭罪判刑定讞後,聲請解釋憲法,大法官受理周男等13件聲請案,在2020年宣告《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相姦罪違憲,周男除幫自己的通姦罪爭取到免訴判決,也成爲通姦除罪的推手之一,不過他後來被發現不具律師資格,卻承攬訴訟業務,還拿裸照恐嚇前女友,被合併判處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