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6年 徵信業績漲4倍

通姦除罪化6年,徵信社業績暴漲。圖爲過去婦女團體舉行記者會呼籲廢除通姦罪。(本報資料照片)

民國109年釋字第791號宣告通姦除罪化,近6年來,隨着警察不再介入抓姦,外遇戰場全面轉向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連帶讓徵信業者業績飆4倍,成爲心碎委託人的專屬靠山。但業者動輒遊走法律邊緣,甚至將違法的易科罰金算入報價,視爲「必要成本」,衍生消費與司法爭議,消保官籲睜大眼慎選業者。

立達國際徵信社執行長謝智博坦言,通姦除罪後,每月業績與人力均大幅成長4倍,提告者爲求順利離婚或爭取更多財產,促使徵信需求大增。另有業者透露,除罪化前每月營業額約1、200萬元,如今狂飆直逼千萬。

徵信業者陳以峻形容,徵信社宛如委託人的浮木,不僅要在抓姦現場陪伴,還要協助談判究責。據悉,目前一般行動調查1周收費約3至8萬;高難度的「設計離婚(配偶拒絕協議離婚時,透過專業蒐證與情境設計,創造出外遇、家暴等符合《民法》第1052條判決離婚條件的策略)」則喊價20至80萬不等。

律師李德豪分析,「以刑逼民」手段已不復見,能否成功離婚全憑證據,但蒐證伴隨高風險。律師華奕超則說,徵信社高達8、9成法律糾紛爲個資法與妨害秘密罪,多判處可易科罰金的6個月以下徒刑,對比徵信社單筆數十萬至上百萬元獲利,罰金最高僅18萬,且被業者算進報價,成爲必要成本。

桃園市消保室主任彭新澍憂心,目前無定型化契約範本,若業者以非法手段取證,一旦被法官排除,恐使委託人白忙一場。新竹市消保官劉興振建議,善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閱業者是否常有訴訟糾紛,合約應明訂各階段收費、訂金比例及退費機制,審慎評估再簽字留正本。

事實上,徵信從業員月薪8至9萬起跳、上看15萬,看似高薪又刺激,他們卻苦嘆是「看盡人生百態的修羅場」,不僅承受滿滿的負能量與悲劇,業務更囊括設計離婚、擺脫恐怖情人,甚至單身女「借精生子」等光怪陸離的非典型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