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企業赴美投資 經部:信用擔保政府不用直接出錢
臺美關稅談判達成協議,其中包括臺灣廠商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另由政府提供2500億美元信用保證。經濟部今天表示,外界將投資與信保金額相加,解讀爲「臺灣必須實際投資5000億美元」,並不正確,真正投資是民間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至於信用保證,是政府不用直接出錢,而是幫助有需求的企業做擔保。
臺美關稅談判在美東時間15日結束總結會議,雙方達成臺灣對等關稅調降爲15%且不疊加原有的最惠國待遇稅率(MFN)、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等232關稅取得最優惠待遇等目標。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說明,在投資合作方面,臺灣同意以2類性質不同的資本承諾投資美國,包括臺灣企業自主投資2500億美元,以及由臺灣政府以信用保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的企業授信額度。
經濟部在臉書發文指出,所謂信用保證,是政府在企業有融資需求時提供擔保,協助企業順利向金融機構取得貸款,而非政府實際拿出資金投資。
經濟部以買房貸款爲例說明,就像年輕人買房時向銀行貸款,若實際上有需要,才請父母協助作保,並不代表父母需實際支付購屋款項。
經濟部強調,企業赴美投資仍須自行出資,只有在融資需要時,纔會向政府申請信用保證,外界將投資與信保金額相加,解讀爲「臺灣必須實際投資5000億美元」,並不正確。
針對信保機制是否爲新措施,經濟部表示,信用保證制度早就由來已久,自1974年成立以來,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累計承保929萬8202件,保證金額達新臺幣21兆884億元,協助超過76萬家中小企業取得融資。
經濟部指出,僅去年全年度來看,提供約36.9萬件信用保證,協助企業融資金額超過1.7兆元,長期以來是支撐臺灣中小企業與整體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