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股長「拍肩安慰」被控性騷擾 會成立嗎?律師曝2要件

▲男同學拍肩安慰跌倒的女同學。(示意圖/取自Pexels)

網搜小組/曾筠淇報導

近來網路熱議,男同學在運動會上,拍拍女同學肩膀,安慰對方,結果卻被送性平。「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對此發文表示,申訴性平是人加法律上的權利,但是否成立,則是依照一般社會通念來判斷,不會只憑被害人的感受來決定。

近日有家長擔任體育股長的兒子打抱不平,起因是學校運動會大隊接力上,一名女同學跌倒,導致全班變最後一名。兒子看到女學生在哭,就拍對方肩膀安慰,「別哭了,你那麼漂亮,這樣哭會變醜,大家都沒怪你。」但女同學主張拍肩這個動作讓她不舒服,認爲是性騷擾。

律師王至德就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許多人誤以爲只要被害人覺得不舒服,就一定構成性騷擾,甚至衍生出「人帥真好,人醜性騷擾」等說法,但這其實是錯誤理解。

王至德解釋,性騷擾在法律上需同時符合兩個要件,一是具有性騷擾的行爲,二是被害人感到不舒服,其中「是否不舒服」確實以被害人主觀認定爲準,但「是不是性騷擾行爲」,則依一般社會通念來判斷,「這個部分就是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委員或法官來認定,不會單純只憑被害人的『感覺』來決定」。

王至德也指出,實務上,性平調查通常會綜合其他客觀事實,不會僅因拍肩、稱讚外表就直接成立性騷擾,否則像運動場上的肢體接觸恐怕人人都會成立性騷擾。他也提到,若行爲出於安慰等動機,通常也會被納入考量。

不過王至德也說,這是他個人看法,不一定是此事件的調查委員看法,畢竟每個委員心裡的「社會通念」可能都不太一樣。他也提醒,不論性別,都應學會保護自己並尊重他人,也儘量避免不必要的身體接觸,以免引發誤會或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