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男近10天未到班服勤...辯媽媽生病、阿嬤暈倒 法院判拘役50天

張姓男子在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服替代役,結果今年共239小時沒有到單位服勤,並聲稱「與家人吵架遭換鎖逐出家門,因而流連在外無制服可供替換」,等被移送法辦,又向檢察官辯稱「媽媽忽然生病、阿嬤暈倒送成大醫院」,到法院才全盤認罪,臺南地院將他判處拘役50天。

判決書引用臺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張姓替代役役男經分發到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服役,今年5月12日上午8時至隔天下午4時30分,以及5月22日、23日、27日,6月2日、3日、4日一直至10日上午8時,竟均無故離職役達239小時,累計已逾7日(168小時)。

案經臺南市民政局將張函送偵辦,檢方偵訊時,張否認犯行,辯稱「我媽媽忽然生病,還有我阿嬤在家裡暈倒送成大醫院,我也有在外擺攤工作,所以纔有未到單位服勤的狀況」;但張向區公所說明理由卻是「與家人吵架遭換鎖逐出家門,因而流連在外無制服可供替換,及沒人接送服勤」。

檢方認爲,兩次辯詞完全不同,顯不可採信,將張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無故擅離職役罪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張承認犯行,法院改行簡易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認定張犯行明確,依無故擅離職役累計逾七日,判處拘役50日,併科罰金2萬元。

張姓男子在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服替代役,結果今年共239小時沒有到單位服勤,到法院才認罪,臺南地院將他判處拘役50天。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