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借鏡重大災例 籲企業落實公共安全責任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爲強化轄內場所防火管理人的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舉辦「大園區防火管理人座談會」。(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消防局第三大隊大園及竹圍分隊爲強化轄內場所防火管理人的危機意識與應變能力,9日上午在竹圍漁港漁業綜合大樓聯合舉辦「大園區防火管理人座談會」。此次會議聚焦於「國內外火災災例防火宣導」、「自衛消防編組應變」及「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政令宣導」,期盼透過重大災例,喚醒業者主動履行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
▲喚醒業者主動履行維護公共安全的責任。(圖/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第三大隊表示,在座談會中,說明消防安全設備檢查相關規定外,也強調自衛消防編組重要觀念,提醒防火管理人正視自身的法律責任,並強調了員工正確的逃生避難觀念及演練的重要性,並透過各式火災案例強調火災初期滅火及即時通報的重要性,以降低火災損害。
座談會首先針對造成重大傷亡火警進行案例解構,火場求生原則應爲「向下逃生」,若梯間充滿濃煙則應尋求相對安全區關門待救,切勿躲藏於無法氣密或缺乏對外窗的空間(如浴室、冷凍庫)。企業應落實自衛消防編組演練,模擬真實火場情境,避免員工在慌亂中做出錯誤判斷。
其次,針對轄內衆多工業廠房,強調化工場所及儲存危險物品工廠資訊透明化,強調「資訊提供責任」。當火災發生時,管理權人必須在第一時間主動向消防指揮官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化學品種類、數量與位置」等關鍵資訊。
另隨着電動車、電動機具及儲能設備普及,鋰電池火災已成爲企業防災的新難題。於會中分析,鋰電池火災具有「熱失控」特性,一旦起火便難以用傳統滅火器撲滅,且火勢擴展迅速。大園分隊提醒,企業應加強源頭管理,包括避免電池過充、使用專用充電器,不於無人管理時段充電。若發生鋰電池火災,應使用大量水浸泡降溫,若火勢擴大,應優先進行人員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