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救護車鳴笛過紅燈 遭對向車撞上2車5人受傷
救護車出勤過紅燈路口遭撞,2車5人受傷。(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救護車出勤過紅燈路口遭撞,2車5人受傷。(警方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桃園市中壢青埔地區昨(9)日發生救護車出勤車禍,一輛執勤中的青埔消防分隊救護車,鳴笛通過紅燈路口時,遭對向一輛小客車撞擊,救護車遭猛力撞擊輪胎變形脫離,當時車上沒有患者,事故造成3名消防員、小客車上2名民衆受傷,詳細事發經過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昨上午8時24分接獲同仁通報,中壢區永春路和領航北路三段交叉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現場3人受傷,分別爲黃姓男子左手無名指疼痛,意識清楚;莊姓男子右頭痛,左手臂至手掌疼痛;周姓男子左腰痛,額頭擦傷,3人皆由大園分隊救護車送往中壢天晟醫院。
消防局指出,本案爲出勤途中,當時救護車剛剛出勤,途中依規亮警示燈響警報器,同仁在路口有按喇叭警示、減速,於通過路口超過1/2處時遭對向車輛自右前方撞擊。至於車禍肇責部分,目前由相關單位釐清中,受傷3位爲消防局同仁,其中包含1位實習生,後續救護案件由興國救護車前往。
警方則說,中壢交通中隊於115年2月9日8時25分許獲報,在領航北路二段與永春路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到場。經瞭解,青埔消防分隊隊員41歲黃男駕駛救護車(搭載乘客2人)爲執行緊急救護勤務,由領航北路二段往棒球場方向快車道直行時(號誌爲紅燈,有鳴笛),與駕駛自小客車沿永春路直行往洽溪路方向行駛之34歲吳男(搭載乘客1人)發生碰撞,雙方駕駛2人及乘客3人皆受傷,救護車上無傷患,雙方酒測值均爲0,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緊急救護車輛執行勤務時,依法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一般用路人行經路口,遇有救護車、消防車等緊急車輛鳴笛通過時,應減速慢行並禮讓通行,以確保彼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