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婦「4瓶鹽酸潑瞎丈夫」 獲緩刑理由曝
▲桃園地院。(圖/資料照片)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桃園一對郭姓夫妻2024年4月清晨發生口角後,朱姓妻子趁丈夫回臥室補眠,竟持鹽酸朝其全身潑灑,造成嚴重灼傷與雙眼重創。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朱女罹患重度憂鬱症且犯後自首,依重傷害罪判刑2年,緩刑4年並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拿4瓶鹽酸潑瞎丈夫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4年4月2日清晨5時50分許,朱女見郭男回房睡覺後心生怨恨,拿出4瓶鹽酸潑向對方。犯案後她自行前往圳頂派出所報案,並請警方協助聯絡救護車。
郭男在睡夢中遭化學藥劑灼傷,送醫後確認頭頸、臉部與軀幹約30%面積化學性灼傷,其中雙眼傷勢最重,左眼萎縮達全盲程度,右眼僅能辨識指數,構成無法回覆的重傷害。
罹重度憂鬱症未就醫
法院審理時,朱女坦承犯行,並由衛福部桃園醫院進行精神鑑定。鑑定結果指出,她罹患重度憂鬱症,案發時未接受治療,情緒低落與判斷力受損,致其辨識違法及控制衝動能力顯著降低。
合議庭認爲,朱女符合精神障礙減刑及自首減刑要件,且與郭姓前夫達成調解並獲諒解,無前科紀錄,具悔意,因此量刑後宣告緩刑4年並付保護管束。
法院指出,朱女目前持續就醫與規律服藥,與成年子女同住並有家庭支持,雖需長期追蹤治療,但無宣告監護處分必要,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