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晶瑩「辣杯杯」官司不斷!欠合夥人315萬反提告 法官判敗訴
▲藝人陶晶瑩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與合夥人發生經營糾紛而結束營業。(圖/翻攝自Facebook/陶晶瑩)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藝人夫妻檔李李仁、陶晶瑩跨足餐飲副業,創立麻辣燙品牌「辣杯杯」,卻發生經營糾紛、慘遭滑鐵盧,被判須賠合夥人劉吉仁的吉品公司315萬餘元確定,辣杯杯反告劉男擔任股東兼董事長期間,擅自與關係人進行交易、沒壓低成本反而墊高單價,向劉男求償97萬餘元,臺北地院今(13日)判辣杯杯敗訴,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辣杯杯主張若非劉男隱瞞關係人交易,辣杯杯可跳過吉品,向代工廠以217萬餘元直接進貨,將能省下97萬餘元差額提高毛利,但本件3款麻辣燙零食均由吉品研發、委外生產,包括配方、副料都由吉品提供代工廠,辣杯杯顯然不能直接向代工廠進貨。
▲藝人陶晶瑩曾爲投資「辣杯杯」引發的糾紛,開直播訴苦。(圖/翻攝自陶晶瑩臉書)
法官認爲,辣杯杯向吉品採購3款麻辣燙零食,已銷售進帳469萬餘元,辣杯杯拒付貨款,新北地院審理的前案判決辣杯杯應返還不當得利315萬餘元確定,辣杯杯仍未給付,經吉品聲請強制執行無着,僅取得債權憑證,縱使辣杯杯依照判決賠償吉品,利潤仍有154萬餘元,難以認定有何損害可言,況且辣杯杯至今仍未依前案判決付清。
陶晶瑩、李李仁於2020年12月,和吉品養生公司負責人白佩玉、總經理劉吉仁合夥成立辣杯杯公司,主推3款麻辣零食產品,包括麻辣啾啾啾(麻辣黑芝麻夾心絲)、麻辣喀啦喀(麻辣鱈魚杏仁脆片)與麻辣斯哈斯(麻辣鱈魚切片)。
劉男擔任辣杯杯第1任董事長,陶晶瑩與李李仁分任董事兼執行長、監察人。李李仁曾受訪自稱愛吃麻辣燙,老婆爲他創業,「本來是一件很浪漫的事」,雙方也樂觀預估合作品牌,年營收可望突破1億元。
▲藝人李李仁對於和妻子陶晶瑩投資餐飲副業翻車,看法比較淡定。(圖/記者湯興漢攝)
但雙方合作關係於2022年初生變,陶晶瑩認爲劉男隱瞞實際供貨商爲吉品公司,且採購先斬後奏又單價過高,要求劉男退股並改選董事長由股東藍均齊接任,同時拒付2筆各2.9萬餘包及3萬包已交貨商品的貨款。
但這2批麻辣零食多已賣掉,庫存品也過期,吉品2023年向新北地院提起前案訴訟,要求辣杯杯給付貨款315萬餘元。
辣杯杯抗辯陶晶瑩等3名股東均外行,劉吉仁在股東認爲採購報價太貴、須再詢價時,2022年初逕自決定採購,隨即交貨付款,劉男以吉品爲中間商,向其他食品業者採購產品交貨,先賺一手,違反董事長應負的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
新北院認定辣杯杯跟吉品的買賣契約無效,但辣杯杯沒退貨,反而銷售進帳469萬餘元,屬於不當得利,且3款麻辣零食是吉品研發委外生產,相關費用加入成本後,出貨給辣杯杯的價格高於代工廠直接出貨,未超出合理範圍,判決辣杯杯應賠吉品315萬餘元,雙方沒上訴已確定。
本件經營糾紛引發雙方隔空放話,互控背信、侵佔等罪嫌,均不起訴,陶晶瑩2024年初公開表示,辣杯杯實體店面與網購業務均結束營運,自估損失約200萬元。劉吉仁續以吉品名義,告辣杯杯與陶晶瑩連帶賠償同批商品市價損失563萬餘元,北院另案認爲吉品的損失,已在新北院審理的前案受填補,判吉品敗訴,上訴二審高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