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驚魂!「師姐」打趣笑說行李有炸彈 赴美之旅變調

徐姓女子今年7月間隨宗教團體赴美宣慰僑胞,在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辦理登機時,竟對依例詢問行李是否有違禁品的地勤笑稱「有啊,有炸彈」,航警局獲報到場進行安檢,雖然事後證實爲虛驚一場,但徐姓師姐的行爲已觸法遭送辦,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她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

起訴書指出,64歲的被告徐於今年7月10日原定搭乘長榮航空上午11時31分的BR-008班機前往美國舊金山,當天上午8時20分她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18號櫃檯辦理報到與行李託運時,楊姓地勤人員依作業流程規定,「請問托運行李內是否有鋰電池、行動電源、打火機之類的物品」。

詎料,徐女竟當場脫口而出「有啊,有炸彈」等語,雖然明知行李內並無任何危險物品,不過這番言論已足以造成公衆恐慌,地勤人員不敢大意,隨即通報航警到場,將她與行李帶回警局處理,赴美之旅反成了警局、地檢署一日遊。

檢方調查後認爲,徐女明知行李內沒有炸彈,卻散佈足以造成恐慌的不實訊息,嚴重危害飛航安全,涉及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的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依法起訴。

根據過往案例,在機場絕不能說的敏感字眼包括「炸彈」、「劫機(Jack)」或持有刀械等危險物品,依照航空公司正常程序,該航班所有乘客與托運行李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檢查,延誤行程事小,罰鍰、吃官司事大。

徐姓女子今年7月間赴美,在櫃檯辦理行李託運時,對地勤例行安檢詢問竟開玩笑回稱「有炸彈」,當場遭航警帶回送辦,桃園地檢署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的散佈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嫌起訴。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