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杯男遭短髮妹譏酗酒不工作!反嗆「不男不女」 性別歧視下場曝
▲湯姓男子跟短髮爆口角,嗆她不男不女,法官爲性別歧視有侮辱犯意,依公然侮辱罪判罰。圖爲苗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楊永盛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苗栗湯姓男子平日貪杯跟堂妹時常爭執,一次爭吵過程中,湯男帶着酒意嗆她「不男不女,活到30幾歲沒有男人,就算脫光衣服也沒人看」,堂妹怒火中燒報警控告妨害名譽。法官認定「不男不女」具有性別歧視,依公然侮辱罪判罰7000元。
據指出,湯男住在苗栗,跟堂妹等親友毗鄰而居,案發時跟堂叔有口角糾紛,堂妹也在場。湯男向法官說,不滿堂妹嗆聲「你整天酗酒不工作」,但他平日雖會喝酒,但1周僅2至3次,他認這句話誇大其詞、刺激到他,加上因她剪短頭髮,纔在庭院以臺語罵堂妹:「不男不女,活到30幾歲沒有男人,就算脫光衣服也沒人看」、「幹你孃」等語辱罵她。
法官認爲,堂妹雖稱被告整天酗酒有點誇大其詞,但被告自認每週喝2~3天,並非毫無根據,而依據聯合國國際公約等規定,「不男不女」一詞,依照一般社會通唸的解釋,是指言行舉止、裝扮和生理性別不合,爲貶抑性用語,亦隱含了他人性別不明,已產生性別上之結構性歧視,不僅是人身攻擊,更涉及性別歧視言論,顯然故意貶損堂妹的名譽、觸犯公然侮辱罪刑,法官根據警方密錄器影音等證據,判決湯男罰款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