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集團在臺「現金流」成員 王俊國收押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昨聲押禁見現金流轉交者王俊國獲准。記者蘇健忠/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太子集團洗錢案,查出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王俊國,涉替太子集團轉交現金流給天旭公司,疑用來支付陸籍高階幹部來臺開銷,檢警九日搜索王男彰化、臺北兩地住居所,查扣一三○○萬元現金,及大批人民幣、日圓、韓幣、披索等外幣;王男對金流來源交代不清,檢方認有串滅證之虞,昨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同案約談香港博高公司登記負責人、太子集團遊艇管理者吳宜家二七○萬元交保、丈夫吳柏毅一百萬元交保、遊艇管理行政人員傅璻如六十萬交保、玄古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許晉碩卅萬元交保,遊艇船長黃慶德五十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據調查,吳宜家是陸配,嫁給吳柏毅後來臺廿多年,她胞弟吳逸先原是大陸籍人士,後來放棄陸籍身分,現爲柬埔寨人,也是太子集團核心角色,負責管理四艘價值逾十億元的豪華遊艇,但疫情爆發後,吳逸先就不再入境臺灣,將遊艇事務交由吳宜家打理。

專案小組查出,太子集團在臺有設立「現金流組織」,王俊國是成員之一,專門負責將太子集團轉匯來臺的現金,拿去給天旭公司,金額約一千多萬元,這些錢疑似用來支付吳逸先等人在臺時費用,王另幫忙保管吳逸先發放在臺管理遊艇員工的薪水。

太子集團洗錢案爆發後,王俊國緊急把現金七百多萬放入一個行李箱內,拿回彰化老家藏匿,另有新臺幣五百多萬元現金、大批外幣則放在臺北住家,專案小組九日前往彰化、臺北兩地搜索,查扣臺幣和外幣現金。全案迄今已有八人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