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色男大街誘拐弱勢女 帶回家過夜又親又摸…下場曝光
臺中從事賣菜的黃姓男子在路上朝女子搭訕,見對方有身心障礙、表達能力不佳,竟誘拐回家過夜還朝她親吻、摸胸及下體,害女子事後接連做惡夢頻喊「救命!」黃犯後坦承,法院以他明知女子弱勢仍欺侮,侵害其性自主,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
檢警調查,黃男2024年12月24日下午在南屯區黎明路2段遇到女子,就以請她吃飯糰、喝豆漿爲由,邀對方回家並趁其因心智缺陷無法抗拒下,朝女子親吻、摸胸及下體猥褻。
一直到隔天25日早上7點多,黃男陪同女子離開巷口,女子自行回家後家人發現異狀報警才曝光。
臺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乘機猥褻,還說若法院認爲有加重強制猥褻罪,他也承認;法院查,女子僅可理解簡單日常生活問題,並以簡短回答,醫院驗傷並未發現她身體也明顯傷痕,難認黃男友使用強制手段。
女子母親則說,12月25日女兒一早回來時很害怕、徬徨,並自稱在公園遇到1個叔叔,對方帶她回家問要不要抽菸、喝茶,還說被摸胸部、下體,他們驚覺異狀就帶去醫院驗傷,後來警方就介入。
母親還說,女子事後常做惡夢,做惡夢時一直喊救命、救護車快來救她,並一直問那個人是誰,爲什麼不去欺負其他人,要摸她的胸部及下體。
中院審酌,黃男明知女子有身心障礙,對猥褻行爲缺乏理解力不知抗拒,竟乘機欺辱女子,侵害她性自主權,犯後未取得原諒等,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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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明知女子弱勢仍誘拐回家親吻、摸胸,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他1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