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三寶媽怒控小三車上啪啪老公進摩鐵 法官看片後結局超反轉
▲三寶媽指控丈夫與小三出遊、進出汽車旅館。(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羿翔/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人妻指控丈夫與便利商店女店員發展不倫戀情,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臺幣50萬元,但臺中地方法院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法官認爲證據不足以證明第三者介入婚姻,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揭露,上訴人妻控訴,其丈夫在臺中某工廠工作,時常光顧鄰近的超商,並與女店員互動頻繁。妻子主張,該女明知對方已婚,卻多次與其夫出遊、進出汽車旅館,甚至在車上發生性行爲,對婚姻造成嚴重侵害,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損害50萬元及利息。她並指出,雙方婚姻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家庭受創更爲嚴重。
不過,女店員否認指控,並表示雙方僅屬一般朋友或工作往來。她強調,所提影像僅顯示雙方一同搭車,無法證明不當親密行爲;錄音與照片亦無法直接證明其與已婚男子發生婚外情。
法院審酌相關錄影、錄音與照片證據後指出,雖畫面顯示雙方曾共乘汽車,也曾出現在汽車旅館前,但因影片不連續、畫面模糊且無法辨認車內情形,無法證明兩人有發生不法親密行爲。此外,錄音內容並未明確指出第三者爲誰,亦難以據此判定其有介入婚姻之事實。
法官最後認定,上訴人未能舉證證明配偶權遭不法侵害,駁回其上訴,並判令上訴人須負擔本次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