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七期虐殺案…律師控媒體影響國民法官公正 法院:無據臆測
臺中七期豪宅去年傳出驚悚虐殺致死案,許姓死者遭拔牙、榔頭敲生殖器慘死,其中1名劉姓被告經律師聲請不讓國民法官審理,理由是媒體報導會對國民法官造成預斷、案情太複雜;臺中地院直言本件爭點不多,律師稱因媒體報導而難期國民法官能公正審判「純屬無據的臆測」,駁回其聲請。
檢方查,劉姓男子去年10月18日在七期豪宅內與許姓助理因帳務爭執,劉找另名劉姓友人、石姓助理一起痛毆許,強逼服用毒品咖啡包,甚至持老虎鉗拔牙、持榔頭敲生殖器虐死他,偵結依3人以上共同攜帶凶器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私行拘禁致死等罪嫌起訴3人,依法應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
劉姓共犯的張姓律師聲請指出,本件經媒體報導,披露行兇細節,上網搜尋「七期」、「凌虐」等關鍵字可搜到約20萬5000個結果,各電子媒體多以「凌虐致死」、「喂毒」爲標題,認爲新聞不實、偏頗及誤導,輔以被告移送畫面,易激起、煽動大衆對被告仇視。
張認爲,這已嚴重影響大衆對案件預先形成心證,極可能迫使未來的國民法官不得不考量現實媒體輿情壓力,壓縮公平審判超然空間,而難期公正;且死者死究竟是遭「私行拘禁、凌虐」或「傷害」致死,涉及醫學專業、高度法律知識,將使國民法官負擔沈重,主張不由國民法官審理。
臺中地院查,本案被告就檢方起訴犯罪事實大致坦承,爭點不多、傳喚5位證人,難認案件繁雜,不致造成國民法官過重負荷,且死者死因仰賴法醫解剖鑑定,法官、檢察官及辯護人、國民法官聽取專業證述,做出判斷「可謂是審判實務的日常」,難認有何情節繁雜或需高度專業知識。
中院說,張律師以本件案發後經多家媒體報導,凸顯是重大矚目案件,由國民參與審判可提升司法透明、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至於媒體報導數量、內容,均不足以否定國民參與審判的正當性,也難據此臆測國民法官將受干擾而難以作出公平的判斷。
中院也說,國民參與審判施行至今已逾1年,全國各地方法院經由國民參與審判的案件,大多爲社會矚目的案件,也多經媒體報導,也未見國民法官因不堪承受輿情而爲不公平審判的情形。
中院指出,張律師主張本案經多家媒體報導,難期國民法官能公正審判等語「純屬無據的臆測」,不予採信,駁回其聲請。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