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偷避震器插鐵軌」!4分鐘後普悠瑪經過...險釀重大事故

▲臺中一名洪男把偷來的避震器插在清水區平交道鐵軌上,差點釀嚴重災害。(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洪男因情緒疾病困擾,竟偷走修車廠的4支避震器,再跑到清水區一處鐵路平交道,將避震器插在鐵軌上,好險有民衆發現趕快移除,且事發後4分鐘,就有一輛普悠瑪自強號通過,差點發生重大事故。法院近日判洪男2年刑期、監護1年。

今年5月4日5時許,洪男到清水區一間汽車修車廠外,竊得4支汽車避震器,隔了2小時、上午7時9分,又跑到海濱路平交道,將避震器插在軌道內,隨即離去。

好險有路過民衆發現,馬上將避震器移除,才避免4分鐘後通過的臺鐵第278次普悠瑪自強號出軌或翻覆。經鐵路警察發現情事、調閱監視器後,依法送辦。

中院考量,洪男有精神障礙疾病史,並有中國附醫鑑定報告確認。辯護人雖稱本案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但洪男素行欠佳,無視火車上人員生命安危,稍有不慎可能釀成重大災害,無從適用該規定減刑。

法院審酌,洪男竊取他人財物,並將物品用於威脅火車往來安全、乘客生命身體安全,已經造成社會大衆對搭乘交通工具恐慌不安,幸有民衆及時發現,排除避震器,纔沒釀損害。

經綜合考量,洪男再犯風險高、坦承犯行等,依竊盜罪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2年刑期,施以監護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