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酒後持刀刺死人 開庭稱「沒有要殺人的意思」
臺中男持刀刺死人,開庭稱:沒有要殺人的意思。(民衆提供/林弘笙臺中傳真)
2025年3月間臺中市龍井區驚傳命案,陳姓男子酒後跑到友人遊園南路住處叫囂,遭屋主友人周姓男子持刀刺傷不治身亡;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22)日開庭,周男稱「他沒有要殺陳」,陳母在一旁神情哀傷不發一語。
起訴指出,周男今年3月20日晚上8點多到龍井區遊園南路巷找屋主聊天,陳男酒後前往屋主住處喧鬧叫罵,周男爲將其驅離,先出手推擠,隨後持開山刀朝其胸口猛刺。陳男傷勢嚴重,仍勉力走出屋外,沿途血跡斑斑,行走數步後便倒臥在路面血泊中。
當時陳男的母親正好返家,見一名倒地男子衣着眼熟,上前查看才驚覺是兒子,當場情緒崩潰、放聲痛哭,隨即報警並將人送往臺中榮總急救,但陳男因傷重不治身亡;檢方依殺人罪將周起訴。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22日召開準備程序庭,周男與其辯護人表示,坦承傷害致死的事實,但否認有殺人故意。旁聽席上的陳母聞言低頭不語;死者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綜合相關證人說法與相驗報告,周男犯嫌明確,且犯後態度欠佳。庭末合議庭指出,全案確認證據、爭點及審理程序後,將擇日展開密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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