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恍神撞無辜休旅車 驚醒後竟「加速逃逸」遭開罰

臺中男恍神「親上」路邊休旅車,竟「加速逃逸」遭開罰。(民衆提供/林弘笙臺中傳真)

張男擦撞路變車輛後肇事逃逸,愛車也因因車損嚴重發生故障,已拖吊至修配廠維修。(民衆提供/林弘笙臺中傳真)

臺中林姓女子停在路旁的休旅車遭撞後,左側留下長長刮痕,車身多處凹陷。(民衆提供/林弘笙臺中傳真)

臺中張姓男子19日開車行經南區時,疑因精神不濟,導致車輛失控偏移,猛烈擦撞停放路邊的白色休旅車,造成對方車身嚴重凹陷、留下一道長長刮痕;張男並未停車處理,反而加速駛離現場,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迅速通知張男到案說明,全案依法開罰。

中市警三分局表示,19日上午9點多接獲報案,林姓女子稱突然聽見外頭傳來一聲巨響,衝出門查看,才發現停在家門口的白色休旅車左側留下長長刮痕,車身多處凹陷,現場卻不見肇事駕駛,也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隨即報警求助。

警方隨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1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現場時,車身突偏離車道,直接朝右側撞上停放路邊的休旅車,短暫停留後,白車駕駛卻未下車查看,隨即加速離去,利用車牌循線追查,通知車主張姓男子到案說明。

張男向警方供稱,當時剛下班準備返家,因疲勞恍神、一度打瞌睡,纔不慎擦撞路邊車輛,辯稱因當下另有急事,未停車報警便先行離開,且他的愛車事故後因車損嚴重發生故障,已拖吊至修配廠維修;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依法舉發張男,並協助林姓車主辦理後續求償事宜。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卻未依規定處理者,可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若肇事後逕自離去,將吊扣駕照1個月至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