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毒駕上路 車拋錨臺76 神情恍惚露餡 毒品濃度超標300倍
臺中市林姓男子有毒品前科,前年在服刑期滿出獄,但林去年間在住處吸毒後,開車上路,不過車輛在臺76快速道路拋錨,拖吊車將車拖到維修廠時,業者發現林男神情恍惚,通報警方到場,警方查驗身分時,發現林是毒品人口,經採尿送驗發現,林體內嗎啡濃度超標300倍,依法送辦,二審判林6月徒刑、併科3萬元確定。
檢警調查,林姓男子(48歲)在2019年間吸毒落網,法院判刑1年6月確定,林在前年9月間服刑期滿出獄,林出獄後仍未悔改,去年9月14日,在大里區住處,以「走水路」方式,將海洛因溶入水中後,以針筒注射體內。
同年月15日下午1時許,林男開車上路,行經臺76線快速道路27.4公里時,因輪胎爆胎,將車拖吊至彰化市一處維修廠,因林男神情恍惚,業者聯絡警方到場,警方查驗身分,發現林男是毒品人口,經檢方核發強制採尿許可書後,驗出林體內的嗎啡濃度達95352ng/mL,比法定標準300ng/mL,還要高出300倍,警詢後依毒品罪送辦。
檢方起訴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臺中地院審理時,林男坦認涉案,法官依毒品罪累犯,判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徒刑可易科罰金。
林男認量刑過重,上訴二審,主張他是「第一次」吸毒開車被抓,不應該適用累犯規定,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二審審酌,林男超標甚多,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不宜輕縱,一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也無違反公平、比例、罪刑相當原則,駁回林男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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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林姓男子毒駕上路拋錨,因神情恍惚被拖吊業者通報警方,被驗出體內毒品濃度超標300倍,臺中地院判林6月徒刑確定。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