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KTV酒後爭執釀命案 男開槍打死顧客遭起訴
吳姓男子去年9月間,於臺中某KTV消費時,與另名顧客曾男互看不順眼,雙方起口角衝突,吳男向友人王男索討保管的彈夾後,開槍擊斃曾男,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吳男等2人。
臺灣台中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吳男於民國114年9月25日凌晨0時56分,與4名友人一同前往臺中市梧棲區某KTV消費。
吳男曾一度離開KTV店,載友人李女前往KTV,李女中途藉故離開包廂,加上吳男酒後與KTV內他人發生口角,吳男即以通訊軟體,要友人蔡男(另案偵辦)將保管的手槍、子彈送至KTV,蔡男立即依指示送至店內。
吳男在店內拿出槍枝時,KTV負責人邱男及店內女陪侍陳女,立即不斷安撫吳男,並聯系已返家的李女返回現場,經李女返回店內向吳男道歉,吳男因此卸下彈匣清槍,李女趁機取走彈匣及子彈,交給吳男的友人王男。
當天凌晨4時40分,店內其他顧客曾男與卓男結束消費後步出店外,因與在店外的吳男,雙方互看不順眼,加上吳男因情緒不穩,進而與曾男、卓男發生口角衝突,經其他人勸阻下,曾男與卓男走向對面馬路,但雙方仍持續叫囂。
吳男見曾男等2人慾折返理論,吳男便向王男索討彈匣後,將彈匣裝入槍枝,李女爲阻止衝突,將吳男推入巷內,曾男仍跟隨至巷內,遭吳男近距離開槍致當場死亡。
吳男犯案後,將作案使用槍枝,棄置於附近草叢中後逃逸,案經臺中市警局清水分局通知吳男到案,警詢後依刑法殺人等罪嫌送辦。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20日依殺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吳男等2人起訴,全案將由臺灣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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