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恐怖男大街揮長刀 落網還喊:心情不好喝酒就會拿刀殺人

臺中巫姓男子酒後易情緒不穩,他持21公分長刀在大慶車站周邊揮舞恐嚇路人,落網後還自稱「心情不好喝酒就會拿刀殺人」,更要檢警「最好把他抓去關」;法院認爲,巫犯後主動去醫院酒精使用疾患門診,依恐嚇公衆罪判他7月,緩刑4年,再命他至指定機構治療,可上訴。

檢警調查,巫男自稱對現況不滿,今年8月10日下午2點多喝完酒竟拿了1把21公分的摺疊刀,從大慶車站前沿建國北路1段、文心南路徒步,並朝路過的余姓路人揮舞,以此恫嚇餘、恐嚇公衆,警方獲報趕緊到場逮捕他。

檢方訊時,巫否認犯行,辯稱如果他心情不好、喝酒,就會拿刀殺人,還說「不知道殺的人是誰」,並表示最好把他抓進去關,他喝完酒後不知道會做出什麼事。

臺中地院審酌,巫男不以理性方式解決現況,酒後就持刀揮舞恐嚇公衆,考量他犯後坦承、主動前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接受酒精使用疾患門診等一切情狀,依恐嚇公衆罪判他7月,但緩刑4年。

中院考量,巫男5年內無不良前科「犯後坦承,頗具悔意」,且主動前往酒精疾患門診,應可期待他繼續接受治療控制,其行爲可獲得改善,認爲相較於入監,給予緩刑反更有助引導他改過遷善。

中院表示,爲使巫記起教訓,並持續接受酒精使用疾患治療,命他於判決確定起2年內,前往檢察官指定的醫療機構完成酒精使用疾患治療,並交付保護管束,若違反相關條件,得撤銷其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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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