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周滿芝涉國安法 更審2逆轉遭重判8年
高雄高分院對「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違反國安法一案重新審理後,逆轉原先無罪判決,更一審改爲重判有期徒刑8年。(資料照片)
「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因疑涉統戰活動,遭高雄高分檢依違反國安法起訴,去年3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她無罪,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爲此案仍有疑點未釐清,撤銷原判決併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逆轉,認定周滿芝違反國安法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據高雄高分檢調查,周滿芝原爲「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成員,民國103年入境臺灣結婚取得身分證後,陸續擔任「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及「臺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檢方指控她受該協會執行長崔國衛吸收與指示,在臺發起並籌備成立分會,並加入中國「統一戰線委員會」,執行統戰任務。
判決資料顯示,周女曾於106年前往中國會見湖南省統戰部長黃蘭香,尋求資助在臺發展組織;隔年又與崔等人簽署「中華海峽兩岸(民間)愛國促統宣言」,合議以「高雄市新住民關懷協會」名義推動「一國兩制」等統戰工作,高雄高分院一審時認爲,檢方所提事證無法證明周女遭對岸吸收,亦未舉證她有接受中國資金或招攬新住民、陸配等具體行爲,因此判決無罪。
但最高法院指出,一審主要採信調查局函文,卻未採納國安局先前提供的資料,該資料顯示,上述組織涉及中共黨組織幹部及現職黨政軍人士參與,此部分尚未釐清,應進一步調查,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經重新審理後20日早上更一審宣判,周滿芝依違反《國安法》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