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現代犯罪事典】1949年|后里‧中學生殺人滅屍案

來源:聯合報/1952-06-10/第五版

作者:既晴(臺灣犯罪小說家)

1949年2月間,就讀臺中后里初中農業職業學校的一名學生黃宗儀(17)失蹤,其後,因有駐軍於該校挖壕時,無意間挖出黃宗儀的屍體,警方纔判爲命案,開始追查。最後,查出兇手爲同校學生林阿正(18),其犯罪動機,是因爲黃宗儀發現他偷竊番茄,向校長報告,於是懷恨在心,藉機殺害。林阿正認罪後,被判有期徒刑7年。

儘管如此,此案疑點尚未完全澄清。死者之母賴蓮根(38)認爲,黃宗儀是被刀所殺,但林阿正行兇地點位於學校,且現場並無血跡,更何況,林阿正僅憑一人之力搬運屍體、妥善掩埋,事後更如常上課、態度自若,也令人難以置信。

於是,賴蓮根主張,林阿正絕非獨自行兇,而是受了自己的丈夫黃棟指使,且另有幫兇,才加害黃宗儀。原來,高雄百貨公司董事長黃棟,有妻張美玉、子黃季堂,而賴蓮根則是黃棟的二房,兩人有1子黃宗儀、1女黃碧霜。賴蓮根因不爲大房所容,不但被逐出家門,更限制她不準再與子女相見。然而,賴蓮根思子心切,經常悄悄到學校去偷看黃宗儀,才知道黃家甚至故意讓兄妹分居,不知有何圖謀。

在黃宗儀屍體被發現後,賴蓮根自此確定,這正是黃棟、張美玉、子黃季堂的陰謀。他們擔心黃宗儀瓜分財產,纔將黃宗儀殺死,並以金錢收買林阿正,要他頂罪。賴蓮根憤而提出控訴,但最後黃棟等人卻因證據不足,無法定罪。

仍不放棄的賴蓮根,繼續四處奔走、呼籲,希望能爲子伸冤。詎料,黃棟竟唆使流氓監視、毆打她,使她受傷成病,伸冤行動受阻。1952年6月7日晚6時,賴蓮根前往板橋鎮,乘三輪車至板橋車站附近之鐵路邊,坐於石墩上等候,待一列火車行經,即臥於軌道之上,當場遭輾斃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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