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居民申領大陸證件是「自願」 國臺辦:慎防代辦中介有償詐騙
▲ 大陸國臺辦新發言人張晗 。(圖/記者任以芳攝)
記者任以芳/綜合報導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張晗今(3)日針對臺灣居民申領大陸居住證、定居證及居民身分證程序作出完整說明,強調臺胞依法享有相關權利,並呼籲外界勿刻意曲解。她指出,爲避免誤導及方便臺胞辦理證件,大陸已明確規範申領條件與流程,同時提醒民衆防範網路不法代辦詐騙,其他任何非官方機構和人員以代辦中介等名義提供有償服務的行爲,都是非法和違規的,要謹防上當受騙,並妥善保護個資。
張晗指出,「臺灣居民居住證」是大陸主管部門因應臺胞在大陸就學、就業、生活便利化需求建立的制度。依據《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辦法》,臺灣居民在大陸居住半年以上,且具備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三項條件之一,即可依本人意願申領。申請者需填寫申領登記表,檢驗臺胞證,並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戶政辦證大廳提交居住、就業或就讀證明即可辦理。
關於「臺灣居民定居證」,張晗說明,此證件發給已獲批准來陸定居的臺胞,用於在定居地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依《中國公民往來臺灣地區管理辦法》,符合投靠大陸直系親屬、與大陸居民結婚投靠配偶、在大陸投資、具專才等情形者,可向擬定居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交定居申請表、證件照片、有效身分證及出入境證件,並附與申請事由相符的證明材料。經覈准後,公安機關將核發批准定居通知書及定居證。他並提到,自2024年起,大陸推出鼓勵臺胞來閩(福建)定居落戶措施。
關於「大陸居民身份證」,張晗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臺灣居民回大陸定居的,在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時,應當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臺灣居民持批准定居通知書和臺灣居民定居證,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後,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流程與大陸居民一致。
接着,張晗強調三點,一是臺灣居民申領上述證件完全是自願行爲。二是有不法機構在網上虛假宣傳,可爲臺灣居民代辦大陸身份證,並藉機牟利。她強調,「除辦證機構收取證件工本費外,其他任何非官方機構和人員以代辦中介等名義提供有償服務的行爲,都是非法和違規的,要謹防上當受騙。」
張晗接着繼續提醒,三是大陸相關主管部門在受理審覈批准過程中,將依法嚴格保護臺灣居民有關申請材料,不會泄露當事人個人資料和證件信息。她再次提醒,「廣大臺灣同胞,要妥善保管好證件和個人隱私信息,以防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