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違反勞基法遭罰30萬爲個案 業者:已建立追蹤機制

▲臺鐵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遭罰30萬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公佈今年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其中,臺鐵公司遭罰30萬元爲最高。臺鐵表示,此爲單一個案,主因該員退休金撥付期間,適逢公司負責人更替、印鑑變更及勞退委員更替,已建立專案預警與追蹤機制。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佈3月違反《勞動基準法》裁罰結果,共有81家事業單位遭裁處,總罰鍰金額爲415萬元,前5名依序爲「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30萬元)、「長德醫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17萬元)、「美德耐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雋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5萬元)、「樂法美食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及「好動動畫股份有限公司」(12萬元)。

臺鐵指出,公司向來極爲重視同仁各項權益,各項退休(職)金的核發均嚴格依據《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辦理,針對此次裁罰所指案件,屬於單一個案。

臺鐵說明,該員退休金撥付作業期間,適逢公司負責人更替、印鑑變更及勞退委員更替等法定程序辦理,並涉及經濟部、臺北市勞動局及臺灣銀行信託部等多重主管機關審覈與覈定,影響退休金專戶動支及撥付時程,相關程序完成後,即依規定向臺灣銀行遞送文書辦理支票開立。

臺鐵強調,行政程序完備後,已第一時間主動聯繫該名同仁,並完成退休金髮放。爲維護員工權益,除發放原定退休金外,也已依相關規定加計延遲利息一併發給,相關給付均已完成。

臺鐵表示,對於已盡力補救仍遭臺北市勞動局裁罰,公司已進行深刻檢討,並優化溝通機制,提前作業時間,建立專案預警與追蹤機制,避免因程序作業影響退休金給付時程,確保在法定時間內完成所有審覈與撥款程序,維護員工權益及杜絕類此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