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七堵站列車遭塗鴉…延誤發車 警方追查

臺鐵七堵站昨早開往基隆的列車,第4節車廂遭塗鴉,警方介入追查中。圖/讀者提供

臺鐵公司表示,此舉涉及違反鐵路法,最重可處7年徒刑,另將向當事人求償。

臺鐵七堵站1108次司機員昨上午6時15分整備時,發現第4車車壁遭大面積塗鴉,立即通報鐵路警察局並更換編組。臺鐵表示,疑似前晚收班後遭塗鴉,因第一時間無法清除,只能緊急更換車輛,導致早上6時49才分發車,延誤5分鐘。列車駛達基隆站後,緊接着安排7時14分從基隆開往新竹的班次,未受影響,準時發車。

鐵警表示,列車塗鴉行爲涉犯刑法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鐵路法第68-2條也規定,竊取、毀壞重要鐵路站、場、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桃園醫院精神部主任蘇柏文說,塗鴉行爲常與「被看見」與「成就感」需求有關。創作者有機會「連同作品一起被看見」,也反映公共資源觀念相對薄弱。

蘇也說,近年陸續出現鐵路塗鴉事件,引發關注與討論,對部分創作者也可能形成「被強化的行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