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教練猛力踢飛6歲童…害她嚇到尿失禁 辯「只是嚇嚇小朋友」

陳姓跆拳道教練去年上課時猛力踢擊3名女學童,害其中一名年僅6歲的女學童向後飛、跌坐在地,嚇到當場尿失禁,其餘兩人腹痛、食慾不振,還稱只是「嚇嚇小朋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認爲陳力道超出兒童可負擔程度,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12萬元,陳不服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陳敗訴,可上訴。

6歲、7歲及9歲女學童參加暑期日歸營課程,而陳2024年8月26日下午3時許,在臺北教育大學泳健館教學跆拳道,他朝手戴踢拳墊的3名女學童大力踢擊,造成6歲女童向後彈飛、驚嚇過度尿失禁、嘴脣受傷,7歲及9歲女童也受到驚嚇,更出現腹痛、食慾不振的狀況。

北市設回局2天后接獲兒少保護案件通報,檢視錄影畫面,認定陳力道超出兒童能負擔範圍,影響兒童身心健康、人格發展,違反兒少法而開罰12萬元,陳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

陳主張,學員練習都有配戴專用踢靶,他也沒有飛踢學員,且示範踢靶動作,學員重心不穩是跆拳道教學過程偶爾發生的狀況,6歲女童沒拿好踢靶導致臉部受傷,他也有向家屬道歉。

陳指出,7歲及9歲女童沒做好完整防禦動作,踢靶直接貼在肚子上受力,但2人都沒有表現出不適。學員受傷純屬意外,不是他故意造成的,且他已和6歲女童家屬成立調解,裁罰時應該扣除相關金額。

北高行檢視錄影畫面,3名女童各被陳踢擊2次,6歲女童身體向後飛重摔着地並漏尿,事後還拿衛生紙擦拭地板,7歲女童彈飛跌落在地,9歲女童也重心不穩向後退,在陳踢擊時,其餘小孩則是摀住耳朵或遮住眼睛。

北高行指出,陳接受公司調查時表示,「希望透過這個環節嚇嚇小朋友,讓小朋友上課能專心」,但6歲、7歲女童當天是第一次上課,陳用明顯超出兒童負荷的力道踢擊,造成女童受傷、腹痛等身體不適,7歲女童也表達受到驚嚇後不願再上課。

北高行認定陳的行爲確實是對兒童不正當的行爲,雖陳主張和6歲女童家屬達成和解,同意拋棄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但僅是民事債之關係消滅,不影響行政違規責任,認爲社會局裁罰無誤,判陳敗訴。

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