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前議長郭信良被起訴!將光電地變廢棄物場 檢求刑3年半
▲橋檢追查郭信良涉嫌將光電地用來傾倒建築廢棄物。(圖/記者陳宏瑞翻攝,下同)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橋頭地檢署偵辦前臺南市議長郭信良涉嫌將原規劃爲太陽能案場的土地,變成大型「廢棄物傾倒場」,他夥同營造公司李姓負責人等5人,從臺南社宅工程挖出的近5萬立方公尺營建廢棄物,檢方發現本應送往合法土資場處理,卻被他們直接偷運到閒置農地,嚴重破壞生態,檢察官今(15)日偵結,追加起訴郭信良等5人,並具體求刑3年6個月。
檢方指出,郭信良原本計劃在安南區城西段13筆土地上開發光電案場,但因臺電饋線容量不足而閒置,2024年間,國家住都中心在安南區辦理「和順安居社會住宅」新建工程,營造公司李姓負責人爲了節省將土方運往合法土資場的天價費用,竟找上郭信良,詢問閒置的土地是否可以「收容」。
郭信良(上圖,林東良翻攝)明知地下室開挖的土方一定夾雜大量混凝土塊、磚塊等營建廢棄物,但爲了賺取暴利,仍未經許可提供土地,讓李男等人大膽傾倒,從同年8月到10月間,將和順社宅工地挖出的約4萬9372立方公尺的營建混合廢棄物,直接載到郭信良提供的城西段土地回填堆置,完全無視環保法規。
期間,郭所屬公司不知情員工多次發現土方內混有大量混凝土塊、塑膠管等廢棄物,拍照回報後,郭不僅未制止,反而刪除相關照片與影像,持續默許非法回填,甚至篩選出的大型混凝土塊,還被另行非法運往臺糖出租土地暫置,數量約352立方公尺,全程未依規定申報處理。
橋檢認定,郭信良涉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等罪和其他4名嫌犯一起偵結起訴,檢察官認爲郭犯後還持續否認犯行、態度極差,因此建請法院從重判處郭信良有期徒刑3年6個月,以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