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前派出所長通風報信!助清運業者躲查緝 判6月緩刑2年
▲前所長許凱智被控泄漏警方查緝大型車超載及禁行路線等勤務訊息,遭判刑6月、緩刑2年。(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局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前所長許凱智,被控在任內泄漏警方查緝大型車超載及禁行路線等勤務訊息,協助從事廢棄物與土石清運的業者規避取締,免繳近30萬元罰鍰,臺南地院31日依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判許凱智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同案中,擔任歸南派出所警友會副會長的林姓男子,因涉非法清理廢棄物等罪,遭判有期徒刑2年6月及4月,其中4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男在臺南歸仁地區經營公司,承攬營建廢棄物與土石清運業務,並自2021年起與時任歸南派出所長的許凱智交好,兩人常相約餐敘。2024年6月28日下午,林男因受清運業者委託,透過LINE電話向許凱智打聽歸仁分局是否有取締大型車超載、行駛禁行路線的勤務。
許凱智隨即回傳訊息,明確告知「7月4日上午9點至12點,在關廟區長榮路南一高爾夫球場附近道路將實施攔查大型車勤務」,並在林男讀取後收回訊息,企圖避免留下紀錄。
林男再將該勤務內容轉告清運業者與多名大型車司機,7月4日當天,共有4名司機駕駛載運土石及營建廢棄物的大型車,前往永康區某空地違法填埋或送往特定公司處理,成功規避警方查緝。法院認定,此舉使大型車車主免繳超載罰鍰28萬2千元,司機免繳禁行路線罰鍰1萬5300元,並同時規避警方查緝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犯行。
檢方另查出,事後林男曾購買1斤市值約1500元的杉林溪茶葉送給許凱智,作爲泄密的「謝禮」,一度依貪污收賄罪起訴。惟一審法官認爲未達收賄構成要件,未予採信,僅就泄密罪論處。
本案中,多名清運相關人員亦遭判刑,包括林男等5人,分別因非法清理廢棄物、申報不實等罪,判處1年至2年6月不等徒刑,部分獲緩刑;涉案手機、機具拍賣價金及犯罪所得,均依法沒收或追徵。
法院指出,警察勤務資訊屬於公務秘密,一旦外泄,不僅破壞執法公平性,更助長違法行爲,嚴重影響公共利益,對許凱智身爲警察幹部卻泄漏勤務,予以責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