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男有糾紛各自喝酒...越想越氣約校園談判 竟攜槍酒駕前往

何姓男子與楊姓男子有糾紛,何在家飲酒,楊在友人家飲酒,酒後楊致電給何要求相約臺南市下營國小前理論,何竟攜槍前往,結果兩個人都酒駕;兩人見面,爭執拉扯中導致槍支擊發,警方趕往意外查獲槍支,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臺南地院分別將何、楊判刑3月、4月。

判決書引用臺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何姓男子今年9月26日晚間7時許在家飲酒,喝到晚間將近10時,楊姓男子打電話要求相約到臺南市下營區下營國小前理論;何不滿,立即拿出槍支,騎車前往,不過騎沒多久就遇到楊騎車趕來,雙方發生爭執、互相拉扯。

何姓男子在拉扯中拿出槍擊發,楊則趁機奪下槍支,何立即騎車離開現場;麻豆警分局獲報,趕往將二人逮捕,何騎車逃跑至隔天凌晨被捕,警方凌晨1時許對他酒測,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36毫克(槍支部分另案偵辦),將何送辦,何承認犯行。

無獨有偶,楊也是在9月26日晚間7時許開始,在友人住處喝酒,喝到9時許,因二人糾紛之事越想越氣,打電話給何,要求見面理論,隨後騎車趕往,在路上遇到何,發生爭執;警方逮捕楊時,見他也騎車,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74毫克,一併送辦。

檢方將兩人均依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兩人均認罪,考量何是初犯、承認犯行,未肇事致他人受有傷害,兼衡其國中肄業教育程度,職業爲司機等,判刑3月;楊也承認犯行,沒有造成他人受傷或車輛毀損,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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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姓男子與楊姓男子有糾紛,何在家飲酒,楊在友人家飲酒,酒後楊致電給何要求相約臺南市下營國小前理論,何竟攜槍前往,結果兩個人都酒駕。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