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防制強迫勞動指引2月底發布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RT)簽署,雙方共識防止強迫勞動。勞動部長洪申翰(圖)13日表示,2月底就會公佈「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圖/中央社

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雙方共識防止強迫勞動、落實公平招募。勞動部長洪申翰今天說,2月底發佈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年後送修法草案,禁止留置勞工護照及重要文件。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率領談判團隊與美方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後續並共同見證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俞大㵢、美國在臺協會(AIT)華盛頓總部執行理事藍鶯完成簽署「臺美對等貿易協定」。

在對等貿易協定中,臺美雙方對勞權保障有合作共識,包含未來將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輸入,3年內禁止對製造業及漁業移工收取招募費及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等。

洪申翰今天在勞動部記者會指出,臺灣在國際供應鏈角色越來越重要,很難忽視國際勞動要求及標準,強迫勞動是這次臺美協定重要議題,國際也漸漸從過去談童工、暴力脅迫等將重點逐漸移向對移工的債務勞動上,臺灣須認清,不管是從價值面、貿易面等,國際都更重視強迫勞動議題。

洪申翰說,防止強迫勞動與如今產業關注的失聯移工問題相關,當移工來臺灣不用欠下大筆債務時,移工的失聯率就會大幅降低,因此強迫勞動議題後續會是勞動部關注重點。

洪申翰表示,春節後,2月底就會公佈已擬好的「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年後也會將禁止留置勞工護照及重要文件等修法條文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後續將和經濟部組成輔導團隊,讓產業更理解強迫勞動議題。

除了強迫勞動議題外,勞動部也將在5年內逐步精進勞工結社權,包含降低中小企業勞工籌組工會門檻、建立選擇或解散工會適當機制,完善適當罷工門檻,保障勞工爭議權行使。

根據工會法,現行籌組工會門檻爲30人。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美方不希望工會門檻造成臺灣中小企業籌組工會困難,後續會從國外規定及應有多少人數才能讓工會正常運作等方向思考後續修改方向。

至於建立選擇或解散工會適當機制,洪申翰說,國內會有一些工會長期不運作,對企業裡面勞工結社、協商權有不利阻礙,未來將針對這類工會訂有適當移除機制,也會透過完善適當罷工門檻來好好保障工會集體行動行使,絕不會拉高罷工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