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對等關稅15% 鄭麗君:減緩去年4月的產業衝擊8成

臺美雙方簽署MOU後合影,由左至右依序爲:AIT執行理事藍鶯、美國貿易代表署葛里爾、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政委楊珍妮、駐美代表處俞大㵢。(行政院提供/王千豪臺北傳真)

臺美關稅今( 16)天完成談判,雙方達成包括臺灣對等關稅調降爲15%且不疊加MFN稅率、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等232關稅取得最優惠待遇。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表示,在這次磋商當中,臺灣爭取到對等的最惠待遇、232條款的最惠待遇,減緩了去年4月曾經帶來的產業衝擊約8成;他強調這是逆差國中的最低稅率,與主要競爭國立足於相同的競爭定位,因此相當程度減緩產業衝擊。

鄭麗君、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楊珍妮所率領的臺灣談判團隊,今天與盧特尼克、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進行總結會議後,共同見證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美國在臺協會(AIT)於美國商務部共同簽署投資合作備忘錄(MOU)。

隨後,鄭麗君與楊珍妮在駐美代表處召開記者會說明相關內容。鄭麗君表示,美國在談判過程當中,除了對等關稅談判,對有232條款重要項目國家,例如歐盟、日、韓等國家都分別由商務部進行232條款及相關投資合作談判,臺灣也是美國重要半導體制作的夥伴,所以臺美之間除對等關稅談判,也必須就232條款及其延伸品項目談判合併在一起談。

鄭麗君回顧,第一個階段是去年4月美方課以臺灣32%關稅,談到7月底已有一定共識,不過因當時美方232的半導體關稅政策還未明,且美方政策還在發展中,所以美方告訴我方,因232半導體關稅需要時間,此項目臺美必須繼續談,8月初纔給予臺灣暫時性對等關稅20%;進入第二階段,主要是和商務部進行供應鏈合作以及232條款磋商,歷經兩階段後在今天達成共識。

鄭麗君說,臺美達成的協議是很獨特的協議,因美方232條款的半導體關稅還在持續發展中,而我方是全球第一個預先取得優惠模式的國家,減少了我方高科技產業所面對的不確定性。

他說明,近期美國公佈第一波232半導體關稅,對部分晶片課徵25%關稅,而談判中觸及的半導體及半導體衍生品屬於第二波「未來式」的關稅。雙方談的是,若美國未來制定232半導體及其衍生品相關關稅,將提供赴美投資企業享有2.5倍產能零關稅的配額,以及配額外15%的優惠關稅;倘若屆時半導體關稅稅率低於15%將從其低。

鄭麗君也指出,臺美對等貿易協議將爲在美投資設廠企業提供原物料、設備、零組件等豁免,這亦屬未來式,代表着若美國製定232關稅,將提供這項優惠模式。

至於臺美關稅談判結果對半導體外產業的影響,鄭麗君說,臺美在第一次實體會議時,就已與美國說明臺灣因條約締結法設有國會保留條款,因此簽署的協定及協議都必須送國會審議,所以在完成正式簽署後,就會將完整協議文本送交國會。

鄭麗君也承諾會提出完整的影響評估,不過現在整體來看,在這次磋商當中,臺灣爭取到對等的最惠待遇、232條款的最惠待遇,減緩了去年4月曾經帶來的產業衝擊約8成,基本上我方成功地把稅調降,且是逆差國中的最低稅率,與主要競爭國立足於相同的競爭定位,因此相當程度減緩產業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