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先進製程資料外泄 國民黨團擬修法:讓犯罪者罰到怕關到怕
▲國民黨團召開「再傳臺積電泄密 默許?施壓?」記者會 。(圖/國民黨團提供)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臺積電爆泄密案,臺積電前高層疑在退休前蒐集大量先進製程資料,離職後轉往英特爾任職,疑似違反《國安法》。國民黨團今(20日)召開記者會提出三大訴求,包括「補破網」、「設專責」、「重人才」,未來將修正《國安法》跟《營業秘密法》,把罰金和刑責拉高到國際標準,要讓犯罪者罰到怕、關到怕,連背後公司都要一起罰。
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指出,臺灣的「護國神山羣」正在被螞蟻搬家式地掏空,這不只是經濟問題,更是國家存亡的危機。如果臺灣的高科技技術被國外勢力偷光了、人才被挖光了,臺灣如何自保? 當我們的「矽盾」變成空殼,國際社會還會重視臺灣的安全嗎?
林沛祥強調,造成此局面的最大幫兇,就是「慢半拍、無作爲、開門揖盜」的賴清德政府。政府監管形同虛設。境外勢力光明正大成立「假外資」、「假臺資」公司,如同小偷在你家隔壁開鎖店,經濟部審查沒發現、國安單位沒監控,讓他們把臺灣最頂尖晶片、AI人才像買菜一樣挖走。
國民黨團三項具體訴求,堵住國安大漏洞,一、「補破網」,立即修正《國安法》與《營業秘密法》,把罰金和刑責拉高到國際標準,要讓犯罪者罰到怕、關到怕,連背後公司都要一起罰。二、「設專責」,成立「國家核心技術保護專案小組」,建立單一窗口,快速反應打擊犯罪。三、「重人才」,提出具體留才方案,例如:科研稅務減免、政府協助解決生活問題,讓優秀人才願意留臺打拚。
科技立委葛如鈞指出,卓榮泰說臺積電赴美投資適用「N-1」也就是:「投資製程技術須落後該公司在臺灣的製程技術一個世代以上」,但這規定實際上只限於「對中國大陸投資」,對其他國家投資不受此規範。行政院說的N-1到底如何落實在哪一條,現狀不清不楚。
葛如鈞指出,現在纔會看到半導體2奈米或是更高階的1奈米或0.7奈米的技術外泄。立法院在上會期4月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要求公司如「投資涉及特定產業或技術」或「投資達一定金額」者,應於實行投資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覈准。政府可審查,企業可依循。但是至今卻因爲行政院未提出相關子法,導致無法適用!行政院如此怠惰,其實才是賣臺。
葛如鈞表示,民進黨政府至今毫無作爲,雙手一攤把風險跟壓力全部轉嫁給企業去承擔,即使立法院早就修法讓政府可以依局勢做判斷,但民進黨不做就是不做!在此呼籲民進黨政府,儘速公佈產創條例的相關子法,不要再讓企業孤軍奮戰、無所適從!不管政府允不允許臺積電赴美,至少相關法規要講清楚,政府至今不說清楚,導致社會把壓力都指向企業,這難道是政府對待關鍵核心產業的態度嗎?
立委吳宗憲指出,面對經濟學人提醒臺灣經濟可能得了「臺灣病」,結果經濟部長不是自我反省,而是反嗆經濟學人,臺灣沒有病,有病是說我們有病的人。現在外交官、政務官流於嘴炮、乩童上身,這就是民進黨政府的現況。
吳宗憲強調,現行《營業秘密法》罰則太低,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一千萬以下罰金。面對企業營業秘密被竊取可能倒閉或上百億的損失,觀念仍停留在侵害專利權。請行政院部門停止政治攻擊,應該去檢討現行法規是否足以因應時代的變遷。
吳宗憲指出,如果營業秘密涉及國安,刑度也只有12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現行法官判刑都是最低刑期往上加,並且服刑一半可以假釋。讓一個百年公司倒閉,可能關三、五年就可出來了,必須好好檢討,司法人員也必須與時俱進。
吳宗憲表示,之前豬瘟事件相關走私豬肉的被告,最後都只被判緩刑,罰款3至5萬元,他們的行爲可以摧毀養豬產業,但司法卻是判緩刑不用被關。針對營業秘密法罰則不符現況,請政府用點心思,治理這個國家。國家級關鍵技術外泄,會造成重大國安損害,先進製程是營業秘密,不只是專利,不只是民事上損害賠償,而是會葬送國家產業未來,也請司法機關從重處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