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20年老臣暴走!「瘋刮同事愛車」遭目擊 法官痛斥惡劣
臺積電資深員工刮同事車;圖非當事人。(示意圖/AI生成)
臺積電任職超過20年的資深員工阿凱不爽同事阿志(均化名),曾多次在公司內部申訴對方,但經調查皆查無實據。不料,阿凱疑因此懷恨在心,竟在停車場內持銳器對着阿志的愛車瘋狂刮劃,導致車身出現又長又深的傷痕。事發後阿凱矢口否認,法官認爲他「態度非常惡劣」,依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凱與阿志均任職於臺積電公司,兩人職場積怨已久。2024年11月1日下午1時許,阿凱駕車進入位於臺南善化的臺積電14P3庫房地下停車場時,發現阿志的愛車(A車)停在停車格,於是大膽玩起「刮刮樂」,他下車後竟鑽進A車副駕駛座與柱子間的狹窄縫隙,持不詳銳器猛力刮劃車輛右側車身,導致烤漆受損。
這一幕,全被正在車上午休的另一名庫房員工小安(化名)看在眼裡,他目擊阿凱右手靠近車身,做出明顯的刮車動作,隨後快步離開。小安驚覺不對勁,下車查看發現A車車身出現一道「帶有粉塵、颳得很深」的新傷痕。受害者阿志得知消息趕到停車場一看氣炸,隨即報警處理。
面對警方詢問,阿凱裝傻稱「我完全沒有印象案發時我有經過A車」,並指證人小安自己腦補畫面、先入爲主;但另名同事打電話關心「有沒有玩『刮刮樂』?」他也表示「沒有」,稱因爲「好奇心過重」纔在現場走動,可能被人家誤認。法官認爲,阿凱前後說詞自相矛盾,規避責任的心態昭然若揭。
臺南地院審理,阿凱損壞他人財物,更導致告訴人阿志出現焦慮、恐懼,需前往精神科就診;審酌其所致損害非輕微、始終否認犯行、拒絕與告訴人調解、和解,至今無任何賠償,耗費司法資源,認犯後態度非常惡劣;兼衡阿凱碩士畢業、任職臺積電已20多年、已婚等一切情況,最終依毀損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