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婦科名醫「性侵3女業務」沒來開庭 法院沒入40萬保證金

臺大醫院前婦產科醫師鄭文芳涉嫌在紅酒裡下藥後,再性侵3名藥廠女業務,檢方復訊後命40萬元交保,偵結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起訴,而他未遵期到法院開庭且拘提未果,臺北地方法院認定他已經逃逸,6月9日裁定沒入40萬元保證金,可抗告。

臺北地院指出,鄭文芳因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被臺北地檢署指定保證金40萬元,具保人去年4月8日繳納保證金額後,已將郭釋放,但法院今年3月25日開庭行準備程序,郭經合法傳喚未遵期到庭,依法拘提未獲,且具保人也未能督促郭到案,足以認定郭已經逃匿,因此裁定沒入保證金。

郭文芳於本案之前,也曾被一名女子提告妨害性自主,但檢方根據計程車司機證詞,相關事證未驗出毒物反應,處分不起訴。然而,有3名藥廠女業務也指控郭性侵,檢方分案偵辦,去年4月8日指揮警方搜索鄭住處,約談鄭到案,訊後40萬元交保。

立委範雲與3名女業務去年開記者會指控鄭,而今年因臺大欲審酌鄭的復聘案,範雲和3名女業務也再度開記者會,指因業務往來和鄭文芳單獨到居酒屋用餐,離席後再回坐喝酒後失去意識,醒來全裸在摩鐵,若臺大繼續聘用鄭當教師,如何保障學生權益。

檢方起訴指出,第1名女業務2020年間在醫院實驗室遭下藥被帶往摩鐵,她醒來而未遂;2021年第2名女業務在餐廳被下藥後當場遭強制猥褻;第3名女業務2021年被下藥後帶往飯店,幸好中途醒來逃離而未遂。

但鄭文芳否認犯行,供稱是女業務因拿不到業績才指控性侵,臺北地檢署偵結認定鄭文芳利用與女業務單獨用餐時,以不明藥劑摻入被害人喝的紅酒,再伸狼爪,觸犯加重強制性交未遂2罪、加重強制猥褻1罪,依法起訴。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鄭文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