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與妻訴訟離婚…在兒書包裝追蹤器違反保護令 法官因此理由輕判
林姓男子收到保護令,並和妻子訴訟離婚中。他在兒子的書包、外套及鞋子,黏貼AppleAirTag追蹤器違反保護令。法官審酌他基於父愛觸法,若重判無法解決家庭問題,另可能在兒子心中種下不安因子,輕判拘役40天。
判決指出,林男和劉女結婚,養育1名尚未成年的兒子。基隆地方法院2023年9月7日核發暫時保護令,裁定林男不得對劉女及兒子,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爲,且不得直接或間接騷擾、接觸及跟蹤等行爲。
林男2024年1月18日擅自將具GPS衛星定位功能的AppleAirTag追蹤器2個,分別黏貼在兒子的書包和外套上,藉以查知劉女和兒子的地點及停留時間等數據,並透過裝設在自己手機內的應用程式查詢。
劉女察覺後,同年1月24日報案,警方查扣2個追蹤器,並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接受警詢後,同年1月31日又擅自將1個追蹤器,黏貼在兒子的運動鞋。劉女隔天發覺後又報案,警方又查扣這個追蹤器1個。警方將全案送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起訴林男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林男在警詢、檢方偵訊及法官審理時都自白犯罪,並與劉女指述情節大至相符,並有保護令、追蹤器及被裝追蹤器的書包、外套及鞋子照片等事證,認定林男觸法。
法官說,林男行爲同時侵犯劉女和兒子權利,從重依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第1款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違反保護令罪處刑。2罪犯意各別,應分論並罰。
法官考量林男與劉女正進行離婚訴訟,都爭取兒子監護權,兒子陳述並未排斥由爸爸照顧。林男憂慮劉女帶走兒子後父子疏離,不顧保護令執意裝置追蹤器,尚非不可原諒。本案爭執點在兒子的監護權,解決之道在林女和劉女開始協商。
法官認爲,林男和及劉女均深愛兒子,但本案審理過程,兩人應感受得兒子在父母爲離異,產生高度衝突氣氛下會產生困擾、不安、不堪負荷、麻木、挫折、寂寞、不安、小心翼翼、哭泣等反應,身心甚到可能在無止境的紛爭中陪葬。
法官審酌林男基於父愛觸法,縱使重判,也無法解決其家庭問題,甚至可能在兒子心中種下不安因子,加上衡酌林男坦承犯行,雙方無法和解,裁判離婚上訴中等情狀,應執行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林姓男子收到保護令,並和妻子訴訟離婚中。他在兒子的書包等物品黏貼追蹤器違反保護令。法官審酌他基於父愛觸法,重判無法解決家庭問題,另可能在兒子心中種下不安因子,輕判拘役40天。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