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酒後夜闖母校宿舍房間呼呼大睡 法官判拘役30日

淩姓男子是亞洲餐飲學校的畢業生,今年8月4日晚間與友人飲酒,未經通報闖入母校男生宿舍借宿,「你是誰?」舍監隔日凌晨巡視時發現他竟在房內內呼呼大睡,告知教官後報警處理,臺南地院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

檢警指出,凌男明知學校規定外人進入宿舍須遵守嚴格通報流程,不得隨意闖入學生宿舍,且該校住宿生也無權限逕自邀請外人進入宿舍。他於8月4日晚間9、10時許起,擅自進入該校男生宿舍,並先後進入2間宿舍逗留。唐姓舍監於翌日凌晨2時許發現他在宿舍房內睡覺,質問其原因及告知教官後報警處理。

凌男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與教官及舍監警詢時及偵查中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並有現場照片、監視錄影器、手機錄影截圖畫面照片等佐證,認他自白與事實相符,事證明確。

檢方指出,所謂「住宅」,指「人類日常居住之場所」而言,公寓也屬之,只要供人正常起居場所,且使用場所是用以起居,該使用人對其擁有監督權,例如用以居住公寓、大廈、旅客租用旅館房間、學校宿舍、公司員工宿舍及工寮等均屬之,認凌男涉犯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嫌。

檢方表示,凌男於偵查中自承其於當晚9、10時許起,有兩次侵入男生宿舍行爲,主觀上基於單一犯意,於時間、空間上有密切關係,視爲數舉動的接續施行,爲接續犯。

臺南地院審酌,凌男接續擅闖學校宿舍空間,侵害宿舍居住安寧、安全,很不應該。但他犯後大致坦承犯行,兼衡其犯罪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臺南地院審酌,凌男接續擅闖學校宿舍空間,侵害宿舍居住安寧、安全,但犯後大致坦承犯行等一切情狀,認他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