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低收入戶白米「竟過期8年」 桃園區公所︰標示錯誤已更換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指出,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有受贈戶收到過期快8年白米。(圖/市議員黃瓊慧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度過寒冬,卻有受贈戶收到過期近八年的白米,市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後表示,寒冬送暖立意良善,未料受贈戶卻收到過期白米;桃園區公所指出,確實有受贈戶反應白米過期,區公所也向提供者查詢來源,發簡訊給所有前來領物資受贈戶,提醒檢視日期並進行更換,未來區公所在受理物資捐贈時,會請同仁確認檢查時效,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

黃瓊慧指出,市府媒合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已幫助1583戶弱勢家庭,這原本是立意良善。但未料受贈民衆卻收到已經過期8年白米,曾詢問負責發放的桃園區公所,他們的回覆居然是這包白米並沒有過期、是上面的日期印錯、民衆可以安心吃,這種搪塞式回覆真的讓人無法接受,因爲包裝上還有稻米生產期別,說印錯真的太牽強。

黃瓊慧認爲,是不是市府發送給中低收入戶、弱勢族羣物資,沒有爲民衆做嚴格的把關,發生問題的時候居然隨便一句日期打錯就搪塞過去,受贈者完全沒有任何保障。公部門應該做好最基本的食安工作,沒替民衆把關,反而害民衆把有疑慮東西給吃下肚,接下來還有好幾次寒冬送暖活動,希望市府局處能嚴格把關捐贈物資的使用期限,避免再次發生類似食安問題。

▲桃園市議員黃瓊慧接獲投訴,慈善團體捐贈物資幫助中低收入戶,受贈戶卻收到過期快8年白米。(圖/市議員黃瓊慧提供)

桃園區公所表示,公所於1月31日辦理「寒冬送暖愛心關懷活動」,活動所提供各項民生物資,皆由善心民衆個人及團體踊躍捐助,集結社會愛心,關懷需要協助的民衆。針對民衆反映愛心米有效期限標示逾期,向提供方查覈爲標示錯誤,爲保障民衆權益與食品安全,公所已經主動通知當日所有領取物資之民衆,如有領取到效期標示錯誤之白米,請攜帶標示錯誤產品至公所辦理更換。

未來公所將持續強化物資收受與查覈機制,確保活動品質與民衆權益,將每份愛心都能讓市民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