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教職員遭逼退卻領不到資遣費 高教工會發動連署促修法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私立學校長期成爲教育勞動體系的重災區,不僅教職員遭資遣,沒有比照勞工有的法定資遣費,甚至退休金提撥率也明顯低於公立學校。(圖/高教工會)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1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私立學校長期成爲教育勞動體系的重災區,不僅教職員遭資遣,沒有比照勞工有的法定資遣費,甚至退休金提撥率也明顯低於公立學校。工會即日起發動連署,後續將把連署書送交立法院與教育部,要求正視私校教職員工權益。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目前私立大專校院教職員約2.7萬人,佔全體近6成。臺灣長期仰賴私校提供高等教育,但在少子化衝擊下,部分學校將經營壓力轉嫁到教職員身上,包括增加招生工作、刪減福利與薪級,甚至強制資遣教師。

林柏儀指出,現行法制並未明確保障私校教職員遭強制資遣或提前逼退時可領取資遣費,導致部分學校將發放資遣費視爲施恩或談判籌碼,甚至要求員工簽署提前離退同意書,或放棄追討欠薪,才願給付資遣費。

他說,現行僅《私校退場條例》規定,遭列爲專案輔導學校者須給付資遣費,但不少學校在進入專輔前即已開始逼退教師。教育部僅以補助方式鼓勵學校發放資遣費,形同未補上立法缺口。

在退休制度方面,高教工會指出,私校教職員退撫提撥率爲12%,低於公校退撫新制的15%;私校僱主提撥率僅3.9%,也低於一般勞工的6%。林柏儀表示,以平均年資25年估算,私校教師退休後的所得替代率僅約3成,明顯低於公校職員逾5成,不利人才留任與流動。

長庚大學教授鄭惠芳呼籲,私校教師同爲勞動者,卻被排除在基本勞權保障外,應儘速修法,給予非自願離職慰助金並提高退撫提撥率。開南大學教授黃品堯則強調,教師只是爭取基本保障,政府應守住勞權底線。

高教工會指出,已正式向教育部提出修法草案,訴求「私校教職員遭資遣,應立法保障資遣費,每1年資發給0.5個月的薪給」、「提高私校教職員退撫提撥率,比照公教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若相關部會再置之不理,放任顯然的社會和教育不公繼續延續,將與連署人採取進一步行動,爭取應有的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