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帥」過頭變超貴!白河警抓改管又掛假牌 車主慘吞8.7萬罰單
▲白河警分局深夜執行交通稽查,查獲小客車改裝排氣管並懸掛他車車牌,當場卸繳車牌並移置保管。(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耍帥一時,荷包大失血,臺南市白河警分局日前深夜在白河區市175線與崁頂福安宮聯外道路執行交通稽查巡守勤務時,發現一部小客車改裝排氣管,且擅自拆除後雨刷,立即上前攔查,沒想到一查之下,竟意外揪出更嚴重的違規行爲。
警方指出,該車雖懸掛與車輛同廠牌、同車色的車牌,但車身特徵明顯不符,員警進一步比對資料後,確認該車輛竟懸掛他車車牌行駛於道路。
針對駕駛人懸掛他車車牌、擅自拆除車輛設備等違規行爲,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6條規定掣單舉發,並當場卸繳車牌、禁止行駛,同時將車輛移置警察局新營保管場保管,後續將移由監理機關裁處。警方初估,相關罰鍰金額最高恐達新臺幣8萬7300元,可說是「一時改裝,代價驚人」。
白河分局也藉此提醒,汽、機車領牌後即有專屬車牌,車主不得將車牌借供他車懸掛,也不得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即便是同一人名下的車輛亦屬違規。違反規定者,無論是出借車牌或使用他車牌照,均將依法裁罰,呼籲用路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