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申請ICS過渡 用好用滿…15家業者多採選擇性措施

金管會11日統計,已有15家壽險業申請TW-ICS選擇性過渡措施,多數採「三項全選、用好用滿」策略,以降低每年增資壓力。壽險示意圖。圖/AI生成

金管會昨(11)日統計,已有15家壽險業申請TW-ICS選擇性過渡措施,多數採「三項全選、用好用滿」策略,以降低每年增資壓力。依規定,業者須在12月15日前計算並覈報「三項措施各借多少」,2026年半年報將成爲首度檢驗各業者ICS比率的關鍵期。

據瞭解,壽險業多將ICS比率125%視爲最佳安全水位。法人指出,ICS若拉得太高,雖顯示資本充足,但超額資本調整愈多,每年攤提壓力愈重;反之,若比率過低,稍受市場波動便可能跌破監理門檻,導致資本計劃失衡。因此,多數公司選擇125%作爲最具穩定性的「甜蜜點」。

金管會覈准的三項選擇性過渡措施,分別爲利率風險、新興市場風險及逾4%高利率保單的淨資產調整,均享有15年過渡期。前兩項屬風險資本項目(列入分母),最後一項則屬自有資本項目(列入分子)。業者解釋,若三項措施「用好用滿」,等於同時「分子、分母一起借」,可顯著拉昇過渡後的ICS比率。這樣一來,要達到125%的基準比率所需的自有資本金額隨之下降,每年攤還壓力自然減輕。以一家RBC超過250%的A壽險爲例,若未採過渡措施,ICS比率僅約80%;但在三項措施全申請後,便可拉昇至100%,等於僅需再補足25%即可達到125%安全水位。

這25%的缺口可於15年間平均攤還,每年只需補提約1.67億元(以1%=1億元試算),大幅緩和增資負擔。

依規定,15年內業者的自有資本(淨資產)將逐年遞減,而利率及新興市場風險的風險資本則逐年調高,業者須透過銷售新保單累積CSM(合約利潤)或持續創造年度獲利,以應付逐年「攤還」的資本調整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