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匯率會計調整 大老支持 前政大校長表示 AC 債券攤銷法是可以思考方向

前政大校長、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永續準則委員會主委鄭丁旺26日表示,有關壽險匯率避險會計制度調整,他傾向支持AC債券攤銷法,直言此方案是可以思考方向,但仍需要溝通。聯合報系資料照

前政大校長、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永續準則委員會主委鄭丁旺昨(26)日表示,有關壽險匯率避險會計制度調整,他傾向支持AC債券攤銷法,直言此方案是可以思考方向,但仍需要溝通。

業者表示,要修改會計制度才能讓壽險業永續;未來壽險業債券匯率避險將有全新做法,可望大幅降低避險成本,未來透過自我保險方案,除可增加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也可提升淨值。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出,壽險業財務報告波動與經濟實質不一致,匯率會計處理若不符合壽險業長期經營特性,可能引發不必要避險行爲,投入大量成本避險,但這些操作卻未產生避險效果,長此以往是否可能產生弱化產業體質的疑慮。

「保險業匯率波動與公允表達研討會」昨日舉行,匯聚產、官、學、會計業精英,其中會計界大老鄭丁旺的專題演講詳細分析壽險公會提出的四大方案,對於官方、業界最支持的AC債券攤銷法,鄭丁旺認爲,將匯率變動的未實現損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資產(AC)的剩餘年限攤銷,是最能兼顧壽險業需求和外界意見的作法。

鄭丁旺表示,在IAS 21會計準則中,必須認列當下匯率的原因,是認爲「匯率是一去不復返的」,但時間拉長來看,匯率往往是箱型區間波動,也就是說未來損失有反轉可能,要將未來二、三十年纔可能實現的匯兌損益,都反映在當期損益表,並不合理。

針對壽險公會提交的四大方案,包含AC債券攤銷法、匯兌遞延資產法、匯兌覆蓋法及匯率均價法。

鄭丁旺指出,AC債券攤銷法,是將個別金融資產投資未實現兌換損益按剩餘到期期間攤銷,也就是說當作遞延資產或遞延負債,以緩和各年兌換損益變動。此方案沒有理論基礎,兌換損益並非隨時間累積,所以分幾年攤銷並無意義。但他認爲,這是一種不完全偏離會計準則,又能解決業界困難的方法。

保發中心總經理詹芳書表示,一個平衡的方案對採用新清償能力制度,及透過會計制度調整底下建立自我保險機制,厚實資本,達成資產負債管理,應該是解決保險業困境的最佳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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