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開公務門放行走私加熱菸 航警認罪:只拿到44.3萬元

航警局前保大警員陳柏融涉收賄、非法放行集團走私加熱煙入境的貪污案件,桃園地院今開準備程序,陳員羈押75天首次出庭,坦承犯行。但對於檢方指控共收賄95.8餘萬元,他則澄清只拿到44.3餘萬元,並坦承走私次數不僅於此,檢已另案偵辦,法官蔡旻穎諭知候核辦,陳員還押。

警員收賄放行走私集團夾帶加熱煙品入境案,桃園地檢署上月28日偵結,認陳員涉犯貪污罪的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菸酒管理法的輸入私煙等罪、走私集團主嫌楊雅茹等11人分別犯貪污罪的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賄及菸酒管理法的輸入私煙等罪嫌起訴移審,桃園地院抽籤分案由慎股法官蔡旻穎中籤,召開接押庭後仍將陳員、楊女收押禁見。

本案涉案被告數多達12名,法官日前排定今天上午、12月12日下午、24日上午及31日上午分別召開5個準備程序庭、排定傳喚被告名單,今天首開傳喚楊女的胞兄楊宜傑及在押前航警陳柏融,楊女將壓軸於下月31日出庭應訊。

陳柏融對於檢方起訴犯罪事實均坦承並認罪,辯護人同樣表示將作認罪答辯,對於全部事實證據及法條不爭執。唯一對起訴書所指陳收受賄賂新臺幣95萬8600元特別澄清,並提出證據指出,在陳員與楊女於今年9月7日晚間10時30分LINE對話紀錄顯示並提及,楊女積欠51萬5400元,原本約好隔日交付,後又改爲9月11或12日再說;由於檢警於11日執行搜索行動,這筆錢陳員根本未收到,因此收賄總款項應將此筆扣除,正確金額應爲44萬3200元。

法官懷疑走私次數應不只26次,當庭訊問陳員是否有起訴附表遺漏的其他次數,陳坦承「有」,法官希望他清楚交代真實次數,陳表示,原起訴肅貪專組檢察官曾柏涵已另案偵辦,將追加起訴。對於走私集團楊姓兄妹是否仍欠賄款?陳表示的確有51萬5400元報酬未給付,蒞庭公訴檢察官則對陳的說法起疑,表示將和承辦檢察官確認後,12月10日前呈報相關資料。

由於辯護人主張,陳員適用刑法59條減刑條件,法官則當庭告知,她認爲沒有情堪憫恕的條件,讓陳不再抱有減刑期待,並反問陳「認不認爲自己適用減刑?」陳停頓2秒回答「沒有」,由於檢辯雙方均同意有證據能力,也無調查證據,法官將依職權函查、鑑定及勘驗。

至於陳柏融先前聲請具保停押,法官表示具保停押得立刻送分案,不過本案迄今才進行第2人的準備程序庭,大部分被告尚未問完,交保機率不大;辯護律師附議表示,將待準備程序完成所有被告訊問後,再提出具保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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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警局保大前警員陳柏融自今年4月29日起,收賄放行走私集團違法夾帶加熱煙品,桃園地院今召開陳員的準備程序庭,陳均認罪,但否認收賄95.8萬,實際僅拿到44.3萬元。圖/桃園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