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石金業「黃金契約」疑龐氏騙局 董事長及夫各500萬交保
聖石金業涉嫌以投資黃金吸金詐欺,董事長邱嬿妤昨天清晨被以五百萬元交保,昨晚二度遭檢方約談,訊後請回。記者潘俊宏/攝影
標榜提供黃金現貨買賣的聖石金業,被控利用投資黃金話術詐騙投資人,刑事局搜索全臺據點,查扣黃金近五十公斤及勞斯萊斯、法拉利等多輛豪車,拘提董事長邱嬿妤與丈夫蔡承翰共卅人到案。臺北地檢署認爲邱嬿妤涉犯銀行法重罪,昨清晨命五百萬交保;昨晚爲釐清金流再度傳喚邱女,訊後請回。
蔡承翰也以五百萬交保;聖石金業執行長張桂洋二百萬交保;高階幹部凌睿宏、施佩芳各一百萬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邱嬿妤常在社羣高調PO文幫助弱勢做公益,今年七月曾捐贈偵防車給新竹市警察局。她昨交保後用外套遮臉,由公司發言人陪同離去,未發表意見。
聖石金業二○二二年在臺北信義路盛大開幕,臺北、臺中、高雄設三個旗艦店,強調專櫃現價買賣歐美瑞士高檔黃金條,購入黃金逾五十公克即有優惠,數量多還可享VIP服務。
據調查,不少民衆與聖石金業締結「黃金契約」,購入限額以上投資黃金,可用九五折購買黃金現貨,公司保管一年後釋出;投資金額超過百萬還可八八折。另推出類似黃金存摺預購方案,等於用黃金買「未來可期利益」。
調查指出,聖石金業以「優惠折扣+保證買回」手法販售黃金,類似龐氏騙局,有銷售業務更對外聲稱,銷售黃金可抽取百分之五十佣金,其餘再公司抽取,實際上根本不可能如約交付投資人高額黃金現貨。
邱嬿妤供稱,公司黃金有實體買賣,金流管控嚴謹,不可能違約不出金,公司從未向民衆鼓吹「保證獲利」等語,如有不出金問題,應是某些業務在外招搖撞騙。
刑事局一日先搜索移送聖石金業總監張名泉、門市經理張家楚、中階主管莊劍芬、周子青、謝佳蓁、楊宗諭;二日再移送幹部王辰瑄、黃炳翔、鍾心如,相關人分別以卅至五十萬元交保。
聖石金業聲明,公司在投資金條及黃金相關商品上採公開透明程序,有媒體指所謂「抽傭百分之五十」說法,是無稽之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