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河濱公園傳呻吟!男廁所激戰15歲小女友 壞壞代價賠10萬
男子帶小女友前往河濱公園廁所激戰;圖非當事人、與本案無關。(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部一名男子阿杰(化名)凌晨帶着年僅15歲的小女友小花(化名)前往河濱公園幽會,兩人一時興起,躲進公園女廁激戰。事後,阿杰卻遭小花提告並提起民事求償。法院日前審結,判處阿杰應賠償10萬元。
根據判決,少女小花控訴阿杰,指雙方原本是情侶關係,而阿杰明知她當時爲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國中生,仍於2023年11月8日凌晨0時30分許,將她約往蘆竹區光明河濱公園,兩人進入公共廁所女廁隔間發生1次性行爲,因此依法向阿杰求償精神撫慰金12萬元。
阿杰疾呼兩人當時是「合意」發生性行爲,並沒有強迫對方,質疑小花沒有受傷,要求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主張求償金額應降低。但法官指出,小花求償的是「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精神上的痛苦,這與身體上有無外傷、有無診斷證明書無關。
法院審理,因小花當時身心發育與思慮尚未完全成熟,無同意爲性交行爲的意思能力,縱使兩造是合意,仍無礙於構成被告不法侵害原告的性自主決定權、貞操權;審酌阿杰的犯罪情節、手段及考量雙方身分資力、名下財產等一切,最終判阿杰應給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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