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黑道聚餐透露辦案進度 新北刑大代理副隊長遭收押禁見
▲鄭姓代理副隊長遭羈押。(圖/記者陳以升攝)
記者黃哲民、劉人豪/新北報導
新北市刑大爆泄密案,新北地檢9日上午前往偵一隊鄭姓代理副隊長的住處進行搜索,並同步約談鄭姓代理副隊長、趙姓偵查員、金山分局一名王姓巡佐,以及現任中和分局偵查佐張姓員警。訊後鄭姓代理副隊長收押禁見,其他三名警察則以5萬至15萬元交保。
新北地院指出,經訊問並參酌檢察官所提出之相關事證,認鄭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必要,且禁止接見通信。
新北地檢署9日針對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多名員警涉嫌向黑道透露辦案進度、貪污等疑雲展開行動。檢方鎖定刑大偵一隊代理副隊長鄭姓員警、偵查員趙姓員警,以及現任金山分局偵查佐王姓員警,並分頭前往住處搜索,隨後將三人帶回地檢署調查。消息曝光後,警界風紀問題再度成爲社會熱議焦點。
據瞭解,遭調查的鄭姓代理副隊長、趙姓偵查員、王姓偵查佐,以及現任中和分局偵查佐張姓員警,四人在2023年時都服務於刑大偵一隊。檢調懷疑,他們當時透過與臺北市某黑道堂口堂主聚餐聯絡感情,席間疑似向對方透露偵辦進度與情資,涉嫌泄密及不當往來。除了前述三人,張姓偵查佐當晚也被檢方拘提到案。值得注意的是,張員警今年10月才因泄密案被羈押,近期才交保出來,不料又因新案被帶走。
訊問後,檢方依涉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僞造文書及泄密等罪名,諭知王員警10萬元、趙員警5萬元、張員警15萬元交保,而鄭姓代理副隊長因案情重大遭聲請羈押,新北地院認爲鄭姓代理副隊長涉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