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名律師張睿文獲判緩刑5年
傅崐萁管家李慶隆(後中),在遭通緝一週後,由律師陪同向調查局北機站投案,調查官依法逮捕,訊後移送北檢歸案。(中時資料庫)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入競選小物案,檢調3月間兩度搜索「管家」李慶隆臺中、花蓮住處並約談李男,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放停車場,借用套房供李藏匿,檢調5月通緝李,李8天后投案,臺北地檢署11日依藏匿人犯罪起訴張,臺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5年,向公庫支付120萬元,可上訴。
起訴指出,北檢3月間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兩度搜索李慶隆臺中、花蓮住處並約談李男,3月10日約談李到案,李委任張睿文律師辯護,張對檢方表示李沒有逃亡之虞,檢方訊後請回李。
但張卻以有親戚上臺北找工作需要居所,向王姓房屋仲介借用臺北市麗水街套房的鑰匙,李在接受檢調訊問後隔天下午5時,開車到張的律師事務所,張搭上李車,以遙控器打開事務所大樓地下室電梯,指示李開車停入機械停車位,李停好車拆除車牌,與張會合
張即聯繫王姓仲介,並開自己轎車搭載李,於3月13日凌晨至北市麗水街,將李及鑰匙交付王,由王帶同李入住,張再支付一個月1萬7000元租金給王,王再轉交倪姓屋主。
3月19日調查官找不到李,詢問張睿文,張佯稱2人僅在14日在事務所見面,但李未出現,他也找不到李,北機站、北檢分別於4月8日、4月11日約詢、傳喚李,李都未現身,北機站拘提亦未到案,北檢5月2日對李發佈通緝,並搜索張睿文,訊後諭知張交保50萬元。
李直至5月9日才主動到案,結束近2個月的逃亡生涯。北檢訊後諭知李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