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趙少康:不該因政治立場不同 故意入人於罪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在7月26日罷免案投票時,疑似將選票攤開給媒體拍攝,被質疑「亮票」,北檢偵結起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三中案今宣判,前總統馬英九等人維持原罪。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今受訪表示,政治不應該因爲其立場、理由不同,就故意入人於罪,這會有報應的。
趙少康今年7月26日在罷免案投票期間,涉向外界展示選票內容,遭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趙少康到案說明前受訪坦言,亮票是不對的,當時他因背對選務人員,沒聽到制止聲,否則一定會停止;但民進黨勞師動衆推動大罷免,不應該受到處罰和報應嗎?
針對三中案,趙少康說,他已經被特偵組傳好幾次,偵結後,地檢署又再傳,前後去了七、八次不止,「對我等於是祖宗八代,銀行帳戶、收入來源查一清二楚,」明明莫須有的罪名,政治不應該因爲立場理由故意入人於罪,這會有報應的。
趙少康也說,此案一毛錢也沒到馬英九口袋,講得清清楚楚,在這種情況下,檢方還要一再起訴,說他有罪,這不是欲加之罪是什麼呢?當時因「廣電法」規定,馬英九必須在限期內處理掉媒體,「沒辦法,他非處理不可,不處理和處理都罵他,對馬英九和相關牽涉的人都很不公平。」
趙少康說,況且訴訟一拖這麼久,一、二審雖然無罪,但過程中的身心折磨,對一個人造成很大傷害,他真心希望不要再因政治理由故意入人於罪,這是非常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