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只調高投保上限 學者:僱主恐反對

勞團訴求退休金改革,除提高勞工退休金僱主提撥率,也應調升勞保投保薪資最高級距,但社會學者、臺大退休教授薛承泰認爲,當初制度設計投保薪資天花板、勞保保費負擔比,等於一局死棋,除非拉高勞工薪資所得,纔有調整投保上限、負擔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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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承泰表示,勞保保費由僱主負擔七成,勞工二成,政府一成,因此當初設下投保薪資的天花板,否則負擔七成保費的僱主怎麼受得了?也爲了討好勞工,只讓勞工負擔兩成,不像有些歐洲國家是勞僱各自承擔五成。先天制度設計就是死棋,如果調高投保薪資級距跟負擔比,勞僱雙方都反對,註定了改革的困難度。

他說,也因爲投保級距無法調高,保費收入跟着受影響,也因爲天花板的關係,投保薪資跟實際薪資中間產生漏洞,每一年的投保薪資曲線跟實質薪資曲線,幾乎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世界。至於調高勞退新制的僱主提撥率,他則認爲,實施勞退新制後,因爲僱主要提撥百分之六,也造成僱主爲員工調薪的意願不高。

薛承泰認爲,若勞工薪資所得夠高,再來提高勞保保費的勞工負擔比例,或許勞工就覺得尚可負擔。

不過,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則認爲,勞保投保薪資上限早就該提高,天花板長年壓在四萬五八○○元,導致很多勞工領的老年年金太少,無法保障老年生活。

他建議,若要打開投保薪資上限,就也要一併檢討所得替代率,降低高所得勞工的所得替代率,低薪勞工則不動,甚至替代率高一點,讓高薪者相對多繳保費、少領一些給付,確保不會造成勞保財務惡化,還可發揮重分配的效果。